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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菁華集團
時間: 2024-05-18 15: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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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工指南】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指南(遼寧版)一、疫情防范的去相關大事記以時間為軸,比較復雜遼寧地區在用工管理方面查找大事記:1.2020年1月2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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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工指南】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指南(遼寧版)
一、疫情防范的去相關大事記
以時間為軸,比較復雜遼寧地區在用工管理方面查找大事記:
1.2020年1月2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
2.2020年1月2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查找《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
3.2020年1月25日,遼寧省啟動時必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服務控制器
4.2020年1月25日,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麻煩問下點贊和評論《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
5.2020年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查找《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
6.2020年2月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聯合首頁《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人社部發〔2020〕8號
7.2020年1月31日,遼寧省政府辦公廳先發布《關于延長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本行政區域內企業延遲復工,正式復工時間再不早于2月9日24時。
8.2020年2月2日遼寧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通告(第3號):省內各級三千多種行政事業單位2月3日都正常公司上班后,實行彈性工作制。對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有1名職工自己在家看管,期間企業不得擅入解除勞動合同。
9.2020年2月6日,遼寧省人民政府麻煩問下正式印發遼寧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允許中小企業生產經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遼政發〔2020〕6號
(以下是各市關于抗擊疫情通知的節選,內容是什么詳情見附件中的鏈接)
10.2020年2月2日,沈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告(第3號),絕大多數省內和省外返沈人員,自可以到達沈陽之日起,一律一一居家隔離14天。
11.2020年2月3日,沈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通告(第4號):沈陽市關于再繼續舉辦各類人員吸聚型活動的嚴禁聚集廣場舞、搓麻將、搓麻將!
12.大連:2020年2月1日,大連市公告《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服務工作的通知》:2月3日至2月9日,暫不受理申請現場業務,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可是從網上辦事大廳、或,采取的措施承諾制、容缺受理、當時補充材料等辦理業務。
13.鞍山市:2020年2月2日鞍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查找,對但凡外省返鞍人員,自至鞍山之日起,一律自身居家自我隔離14天,并主動地向社區報備申請。網上辦公。
14.撫順市:2020年2月1日,撫順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公告,如有特珠原因確需開馬上復工的,經市工信局同意后,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后。
15.本溪市:(1)2020年2月4日本溪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自2020年2月5日00時起,對本溪市境內鶴大高速(G11)楓林谷、桓仁南收費站通過臨時封閉起來。
(2)2020年2月1日本溪市司法局公告,行政復議停一下二、當事人不需要并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材料的,請按照郵寄再提交,咨詢事項可撥打先聯系直接辦理。
16.營口市:2020年2月1日,營口市行政審批局發布公告期問,市行政審批局僅受理網上申報業務,不不受理線下業務比較復雜辦理社保、醫保、公積金等業務若而再產生滯納金,一律減免。
17.遼陽市:絕大部分外地返回遼陽人員,自到達之日起,一律無法自我居家隔離14天,并主動向社區報備審批。
18.盤錦:2020年2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盤錦市稅務局查找提示麻煩問下社保繳納“非接觸式”的去辦理。請登錄盤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辦事大廳辦理、登入盤錦智慧人社手機APP申請辦理或一個容缺辦理等或實際遼寧省電子稅務局“特色服務”下的“社會保險費申報”與繳工作;難以采取什么措施網上辦理的,可管轄區域縣(區)稅務局,容缺并且申請辦理。
(具體一點再通知見本指南附件中的鏈接)
二、人員返崗用工的疫情防護
用人單位要做人員情況打聽一下和篩查和診斷,是對從外地趕往的人員,安排2周隔離時間。見意用人單位每天對員工進行體溫測量,出現發熱的人員單位應及時統計出來并匯報情況。
三、企業用工調整
受疫情的影響的企業,可以不通過生產經營是需要,有安排員工自己在家上班,上班,強制推行分散工作、分散休息一會保持正常生產經營。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倒致生產經營難了的,可以不實際與職工協商一致的根據不同情況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人。
四、延遲復工與持續春節假期性質
延遲復工通知與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延長春節假期的通知》的區別。
答:服務器延遲企業復工是停產停工情況緊急措施,是是為防止疫情蔓延所采取的措施的停產停工情況緊急措施,并非是“假期”性質。而縮短假期通知是年休。且持續至2020年2月2日的三天假期也不是法定假,都屬于休息日性質。
根據國務院2014年1月1日頒布可以實行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規定全年法定假為11天,是不和持續假期的。此次國務院確定縮短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是全民享受的休假,且該《延長假期通知》第三條中應明確“安排補休,未年假的工資報酬聽從有關政策落實。”只有休息一會日上班,上班才有補休的規定。因此延長的假期也不是法定假反而休息日。
五、疫情防控期間勞動用工常見問題解答
基于不少用人單位咨詢延遲復工后與用工管理咨詢工資發放問題,我們匯總表格相關政策和大家較常見的問題能提供追加參考建議。
(一)跪求企業延遲復工期間勞動報酬的發放
1.2020年1月31日-2月2日各邊春節假期期間是否需要可主要用于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
答:國務院辦公廳公開發文通知延長春節假期,屬于什么一次性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傳染病的一種應急措施,企業和員工均應遵照執行,對企業和員工相比,大都一種強制性要求的義務,而帶薪年休假大多是在工作日通過安排好了,而且是員工的一項權利,甚多期間不宜過早應用于安排好了職工帶薪年休假。
2.縮短春節假期期間保障為主企業的職工可以提供勞動的工資該如何怎么支付?
答:縮短假期期間為2019年1月31日、2020年2月1日、2月2日,企業肯定不能安排好了補休的,應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3.延長春節假期期間綜合工時制是否應怎么支付加班費?
答:觀點一:支付。《通知》比較明確了各邊3天年休,意味著什么法律規定標準工作時間也會你所選縮短,在此3天勞動者工作,什么制度偏文科類計算工時也應當由斥之延長工作時間,應明確的150%全額支付。觀點二:有條件全額支付。綜合考工時總時長未曾變,該調休期按出勤付薪。綜合工時周期內換算工作時長遠超過周期總時長時才直接支付。遠遠超出部分遵循150%標準。
4.持續春節假期期間不定時工時制是否需要應申請支付加班費?
答:不必須怎么支付加班費。強制推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變長3天期間工作的,因此這3天不屬于延長工作時間而非節假日,用人單位不必申請支付加班工資。麻煩問下堅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67條:“經批準制度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相關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但用人單位應區分彈性工作時間等盡量多的工作和休息下,必須保證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能夠完成。”
5.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延遲復工期間保證性企業的員工提供給勞動的工資該如何怎么支付?
答:2020年2月3日至2月7日,此期間保障性企業員工需要提供正常勞動的,一類其正常嗎工作日按照雙方承諾及時支付申請支付工資;2月8日至2月9日都屬于休息下日,服務性企業員工需要提供勞動的,企業聽從休息一會日加班費直接支付員工勞動報酬。
6.非保障為主企業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延遲復工期間的如何工資的發放?
答: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延遲復工期間屬于《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相關規定的因傳染病(因不可抗力)會造成的停工停產,都屬于勞動法項下的法定節假日或休息下日,應按照原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及《遼寧省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五條之規定,停工狀態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明確的合同約定的標準申請支付勞動者工資。因為春節持續假期及延遲復工期限共值并無最多一個工資支付周期(一個月),若員工期問正常嗎休息,企業應正常支付2月3日至2月7日的工資,而2月8日、9日屬于好好休息日,不需要計薪。
7.2020年2月3日至2月7日延遲復工期間如何能應用于有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或換休?
答:省人社廳指教:“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在用帶薪年休假等門類豐富假的,按咨詢休假的規定支付工資”,足以證明,延遲復工期間這個可以主要是用于安排帶薪年休假或換休等,但前提是應與員工協商,征求員工不同意。這里很可能會產生一個障礙性的問題,既然如此延遲復工期間員工不單位上班,企業也需正常支付工資,員工沒法會不同意優先權在用帶薪年休假等假期,只不過這樣實際上變相增加了員工的年假待遇。但另一方面,我們認為企業做年休假安排我還是有一定主動權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據什么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決定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去安排職工年休假或則跨1個年度有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特殊時期綜合考慮。所以才企業要想依靠延遲復工期間去安排帶薪年休假或換休,有萬分感謝幾點建議:
(1)與員工參與充分交流,向員工說明企業所面臨的困難,期望員工能與企業共克時艱,以期獲得員工的理解;
(2)為降低協商阻力,是可以決定只占用延遲復工期間的一部分(諸如2.5天)去安排帶薪年休假或換休,其他部分聽從算正常休息、都正常支付工資處理;
(3)剩余員工表示同意有安排帶薪年休假或換休的相關證據。
8.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可否去安排在家辦公,如果沒有有安排的話,工資如何統一發放?
答:依法直接支付工資。地方政府規定延遲復工的目的是為了減少人員聚集,防控疫情,在不違反政府強制延遲開工初衷的情況下,有條件的企業可以不在延遲復工期間安排好員工在家辦公。從省人社廳幫下忙中“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可以提供正常了勞動的,依照法律規定怎么支付工資”的內容可以看出,企業在2月3日至2月7日安排員工在家辦公的,要正常申請支付工資即可解決,不必然加班工資的問題;2月8日、9日安排好了員工在家辦公又肯定不能安排補休的,則需通過200%的標準直接支付休息一會日加班工資。
9.依據什么政府部門的通知,職工自行隔離的14天,企業有無應當及時怎么支付工資?
答:應支付。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都要求從外地返崗工作的人員先讓其隔離14天。在14天里,企業應當及時具體落實隔離粉底的要求,安排好了員工天天在家遠程辦公或去安排員工休帶薪年假的或調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支付工資。如果沒有非政府部門通知,或已過當地政府部門所特別要求的隔離期間,員工提出再自行隔離霜一段時間的,我們認為在以協商偏于的前提下,企業有自主決定權。
10.因疫情停工停產最多一個工資計算周期的,企業要如何計發工資?
答:人社部辦公廳《通知》及省人社廳指教,企業延遲復工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怎么支付勞動者工資,遠遠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企業應在發放時間生活費。人社部辦公廳《通知》:推遲復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如果職工提供了都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敢低于當地最低工資。職工也沒可以提供正常嗎勞動的,企業應當及時直接發放生活費。遼寧省生活費的標準各區市縣有區別,以最低工資的70%為參考。
(二)關於企業晚幾天復工后的相關問題
11.持續休假是否是一類噬魂之手有安排?企業為了經營管理要,有無可以不一一決定如期或提前復工?
答:不能不能。延遲復工的文件更具噬靈鬼斬力和普便約束力。依據什么《突發事件應對法》第49條第4項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則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繼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下列選項中一項也可以多項應急處置措施,不準進入或者取消不使用或是設備、設施,自動關閉或是取消可以使用有關場所,終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則肯定導致危害向外擴展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根據不同情況其他保護措施。和《傳染病防治法》第42條,傳染病暴發、很流行時,縣級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應立即成員力量,通過預防、操縱預案進行防治,徹底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的話時,報上級上一級人民政府改變,這個可以采取a選項情況緊急措施并予以看公告:(一)沒限制的或突然停止集市、影劇院音樂會或則別的人群聚集的活動;(二)被迫停工、歇業、停課放假;(三)封閉起來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五)封閉肯定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
參照根據上述規定法律規定,延遲復工的文件一類在疫情特殊時期各地政府所采取措施的急需措施,相關文件屬于什么行政規范性文件,具備普便約束力,各地用人單位應該要想執行,不得在延遲復工期內隨意地組織晚幾天復工后。
12.都有哪些企業這個可以不不能執行延遲復工?
答:服務性企業(1)保障城市運行所前題的行業:如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2)疫情防控所需的行業:如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和銷售等;(3)群眾生活所必須的行業:如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4)其它比較復雜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
13.企業不提前正式復工是否需要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答:可能造成行政處罰,相當嚴重的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依據什么《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第70條,有下列選項中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內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上級同級政府審批同意,對單位應予以通報批評;對主管人員和再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則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一)傳染病急速擴散、流行的時,防礙或則婉拒先執行政府采取措施情況緊急措施的;這些《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有下列選項中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則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不超過十日200元以內拘留,可以不并處五百元200元以內罰款:(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同時《刑法》第330條規定,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a選項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國內傳播或者有能傳播極為嚴重什么危險的,處三年以上徒刑或是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無期徒刑:(四)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九十條傳染病防治法提議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死刑罰金,并對其直接專門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據法律規定前款的規定處罰。
綜上分析,非福利性企業不提前復工后將遭遇行政處罰、罰款、甚至連被追究刑事責任。
14.春節期間未早就停產的工業企業,延遲復工期間如何能你的操作?
答:依據《沈新疫防指發[2020]8號文件》,春節期間未已停產的工業企業,可維持原有人員的正常生產經營。未經核準,再不新增員工擴展生產經營。如企業需再新增生產經營人員,按未不提前正式復工,繼續履行報批程序。
15.企業因特殊情況可不可以具體的要求晚幾天正式復工?
答:原則上僅遠遠超出不屬于承擔全部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的企業。需晚幾天全面復工的,企業須向所在地的區、縣(市)工業主管部門給出書面申請,工業主管部門經初審如果說確有必要提前一兩天復工后的,會同公安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對企業防疫工作落實情況陸續開展評估,經兩部門審核通過后,合作出具的證明初審意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和企業承諾書后報所在地的區、縣(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核,審批后企業可晚幾天馬上復工。區、縣(市)工業主管部門負責將提前一兩天復工企業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交備案,由其及時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匯總。工業企業未經批準私自正式復工的,由當地政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經再申請的工業企業(并非是所有類型企業)這個可以特別要求晚幾天復工。依據什么沈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020年2月2日發布的《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工業企業復工和確保生產安全防疫安全的通知》(沈新疫防指[2020]8號文件)。
16.去申請復工后的工業企業應提供給哪些材料?
答:(1)企業書面申請;(2)企業承諾書;(3)企業防疫工作落實情況評估審核表(市衛生健康委全權負責統一怎么制作);(4)企業復工審批表(區、縣(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據實際中情況怎么制作)
17.企業心意已決沒有要求員工提前馬上復工,員工有無權利斷然拒絕?
答:若企業執意具體的要求員工不提前復工后單位上班的,員工權利委婉地拒絕。同時員工聽從《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禍及勞動者自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不立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需未告知用人單位”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屆時企業還應直接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三)企業延遲復工期間涉及社保的查找問題
18.延遲大復工期間企業社會保險如何能繳交?
答:容許逾期還款辦理業務。依據2020年2月2日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逾期辦理業務。用人單位逾期直接辦理職工參保登記、再繳費、退休申請、失業保險建行卡轉遷、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等業務時,經辦機構應當時對其予以及時受理。
省人社局為更加有保障職工權利,各種驗收多次逾期辦理業務將不影響不大參保人員個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權益。重辦參保登記繳費業務的,需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系統內機油加注口“疫情防控”重新辦理標有;補辦到退休年齡業務的,在審核下月起按月發放養老保險待遇;多項業務相關手續應在疫情解除禁止后三個月內結束。
各市基本都參看省人社廳通知負責執行,營口市有所有所不同,依據是什么2020年2月1日,營口市行政審批局發布公告,市行政審批局僅受理申請網上申報業務,不不受理線下業務。比較復雜辦理社保、醫保、公積金等業務若所以有一種滯納金,一律減免。(請用人單位咨詢當地人社局或別的行政部門)
19.延遲復工期間社保待遇如何發放時間?
答:及時正常嗎統一發放社會養老保險待遇。依據2020年2月2日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規定:一、必須保證事故處理費社會保險待遇按時按時足額發放。(一)及時發放經濟責任指標社會保險待遇。全省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起到與財政、稅務、金融機構等部門和單位協調配合,全面落實基金預算安排,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必須保證事故處理費社會保險待遇按時按時發放。各市要加強對所轄縣(市、區)當月切實保障統一發放資金收支情況調度,于月初及時向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相關材料具體情況。市級經辦機構要密切跟蹤所轄縣(市、區)直接發放情況,統籌分配省不超過補助資金,不光要向重點困難縣(市、區)傾斜,速速只要全地區養老金按時按時發放。
20.疫情期要如何辦理退休審批或申領失業金?
答:促進辦理退休。依據省人社廳通知(二)不允許幫助恢復辦理待遇發放手續。疫情防控期間,參加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并要什么待遇發放條件的,可通過網上及時申報時終止交費,推遲提交有關材料。對此從未及時辦理2020年規劃退休人員申報時和失業保險金申領申報時的,經審核后,自審核次月起補交養老金和失業保險金。
21.延遲復工期間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怎么繳?
答:放寬時限要求。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2020年一次性補繳或不定期檢查繳納社會保險費放寬時限要求,若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容許疫情結束了后予以申請補辦。逾期還款辦理繳費不會影響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辦理相關手續應在疫情解除禁止后三個月內結束。
22.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社保如何可以減免?
答:根據不同行業,可以不緩繳社會保險。參照2020年2月6日,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文件遼寧省去對付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中小企業生產經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遼政發〔2020〕6號)。延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隊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雖然無力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準后,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征稅期持續至3月底。
對旅游、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損嚴重行業企業,經咨詢行業主管部門再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變長至6月底。延期繳納期間免繳滯納金。緩繳社保費期滿后,企業足額個人補繳延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不大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若各市出臺具體方案,按方案執行)
(四)疫情期間對勞動關系的影響查找問題
2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勞動關系如何處理?
答:一、豈能回復;二、勞動合同在該期間到期的,往后順延至職工醫療期、醫學觀察期、豬油膏期期滿后也可以政府采取什么措施的情況緊急措施結束了。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在內因政府可以實行隔離措施或采取什么措施其余緊急措施可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嗎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不得依據什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四個月后,勞動合同已到期的,分別往后順延至職工醫療期、醫學觀察期、隔離粉底期合同期滿后或則政府采取措施的及時措施結束。(人社部《通知》及省人社廳幫下忙均有該內容)
24.企業已得到通知2020年2月10日全面復工,但那些要求趕往工作所在地需隔離粉底的,在隔離期間、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該如何怎么支付?
答:《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職工直接支付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2020年1月24日的通知中也對此作了應明確。相對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應被隔離觀察治療、隔離觀察等隔離措施會造成不能提供給都正常勞動的,所屬企業應當由申請支付該期間工資(怎么支付標準為:人社部辦公廳《通知》,企業應當及時直接支付職工半年內(隔離和強制措施期間)的工作報酬;停產停工的企業第一個直接支付周期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省人社廳幫忙解決,企業按正常嗎出勤支付其在隔離期間的工資;停工停產的第一個直接支付周期明確的勞動合同相關規定的標準直接支付勞動者工資。)。豬油膏期已經結束后,對仍需停止下來工作進行治療的患者,企業聽從職工患病后的醫療期規定全額支付其病假工資。
25.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被采取隔離措施期間的工資待遇要如何確認?
答:遼寧人社廳的解答,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因被隔離治療、隔離觀察等隔離措施導致不能需要提供正常了勞動的,企業按算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離期間的工資。隔離霜期結束了后,對仍需停止下來工作通過治療的患者,企業通過職工患有疾病的醫療期具體規定全額支付其病假期間。
26.勞務派遣員工進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霜醫療期間或是醫學觀察期間和因政府可以實行隔離霜的,用工單位可不可以將其再退再派公司?
答:不能。遼寧省人社廳的解答:哪怕派遣員工處在因疫情肯定不能提供勞動,用工單位不能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規定,將勞務派遣員工直接退回至派遣人員公司。
27.因抗擊疫情不能提供給正常了勞動的派遣員工,此期間工資有無由用工單位承當?
答:應該是由用工單位承當。遼寧省人社廳的解答: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期間的工資等參照用工單位不可能建立起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查找待遇不能執行。
28.疫情期間某種情況下用工單位可以不將勞務派遣員工撤回至再派公司?
答:派遣員工屬于患新型冠狀肺炎、疑似病人、隔離后醫療期、醫學觀察期情形,反而勞務派遣協議過期后或其他法定再退情形,用工單位也可以將被派遣公司直接退回直接派公司,不受疫情期間影響。
(五)因疫情的影響牽涉企業換算項目用工的相關問題
29.疫情的發展方向不比較明確,企業應當如何有安排生產經營?
答:據我所知目前遼寧省政府已作出豈能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正式復工的通知,相對于如何確定會再次縮短馬上復工依舊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企業的生產經營遇到比較大的挑戰。而,北京市人社部門巳經能發出了這樣的倡議“企業可以不積極地向勞動行政部門先申請綜合類計算工時制度,以實現集中在一起工作、集中好好休息、輪崗換休的目標。”
30.員工結束了隔離措施后,要再在家養傷的,休養期間的有無申請支付工資?怎么申請支付工資?
答:員工能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的診斷證明的,應在遵循病假直接支付待遇;未需要提供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的,可以不優先安排員工帶薪年休假、加班調休或用人單位的以外福利假期。
無醫療診斷證明,無假期抵扣的,可以去申請事假。事假期間如何確定全額支付工資,從管理背景及和諧勞動關系的角度,企業可以不基于對員工人性化的關懷,給了一定的帶薪事假。詳細可由企業依據什么公司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換算情況改變,企業對員工事假有自主權。
31.用人單位是可以委婉地拒絕有過患有傳染病的員工返崗工作嗎?
答:沒法。若員工經或者醫療機構查明病因治好的,用人單位無權拒絕其返崗工作。
32.企業奇怪職工有傳染病的,如何處理?
答:應立馬交流當地疾病防御控制中心及相關部門。
33.對于企業在疫情期前早就向員工發了進公司邀請,并比較明確離職時間的,現因疫情未改派報到證,企業得到通知其辭退有何風險?
答:企業有如何賠償的風險。見意與勞動者協商變更離職時間,的或給了適當地的補償對其予以能取消。
34.因疫情影響企業生產的,企業可以采取的措施都有什么措施?
答:除明確的人社部辦公廳《通知》及省人社廳幫忙解決的停工停產期間第一個怎么支付周期的工資及遠遠超出一個支付周期的規定全面處理外,還也可以實際與職工協商一致根據不同情況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穩定工作崗位,注意不大量裁員或少大裁員。也這個可以申請看專業工時制。
35.延遲復工期間用人單位有無應及時處理勞動合同延簽去相關事宜?
答:要及時處理。未復工期間,用人單位需要妥善處理勞動合同聯邦調查局:通緝要犯事宜。對此勞動合同的聯邦調查局:通緝要犯問題,用人單位可與勞動者按照電子郵件或那些電子數據等并且確認,并可以保留相關證據。若合同到期的,當時再補簽以書面形式勞動合同。
36.多地用工單位的用人單位因各地政府政策對復工要求規定不一,應該怎么你的操作?
答:原則上以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規定為準,如果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標準低些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遵循用人單位需要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需要注冊地不一致的,關聯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通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想執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低些勞動合同履行地的無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需要注冊地的有關規定不能執行的,從其約定。
37.疫情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拒絕從武漢來的人工作嗎?
答:因為特殊時期武漢已采取,用人單位可以對從武漢直接返回且就沒在隔離措施的人員回絕返崗工作。沒有要求其在更改場所通過醫學觀察和采取的措施那些必要的預防措施。不過在隔離那以后經關聯醫療機構查明病因無風險的,應當接受其工作。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及時采取什么措施下列措施:“(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不予隔離治療,隔離霜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認;(二)對疑似病人,明確病因前在重新指定場所另隔離治療;(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你場所接受醫學觀察和采取的措施那些必要的預防措施。
拒絕隔離治療或是隔離期未滿18周歲擅入遠遠離開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全力配合醫療機構采取措施強制隔離治療措施。醫療機構才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應當由參照病情采取什么措施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醫療機構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在內醫療廢物,必須依照法律、法律法規規定具體實施碘伏消毒和無害化處理。”
38.因疫情原因,勞動仲裁時效有無造成影響?
答:勞動仲裁時效暫時終止。
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通知》規定“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再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終止。從終止時效的原因驅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不再可以計算。”所以我,疫情期的仲裁審理活動自中止時效原因除掉之日起再繼續換算時效期間。
39.職工天天在家看護未成年子女,企業應該怎么處理其勞動關系及工資發放?
答:對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有1名職工在家里照料,期間企業不得解除勞動關系。
雖設置了未成年子女看護假,但未明確明文規定工資按正常發放,所以建議您企業在該職工看管未成年子女期間,我在家提供正常了辦公的,工資按照都正常統一發放,若未需要提供正常了勞動的,我建議你除外可以參照帶薪年假休假、串休等并且有安排,或與員工協商一致,明確的勞動合同暫時終止去處理。
40.牽涉到安全有保證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須及其他牽涉不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員工因為疫情拒難復崗,企業是否可以不予行政處罰決定違紀處理?這個企業的外地返回員工受不受居家自我隔離14天政策的影響?
答:是可以對他違紀處理。只有一符合延遲復工的通知相關規定的涉及重要的是國計民生速求全面復工的相關企業或那些特殊情形的企業,才可以不不先執行延遲復工的規定;這些企業這個可以具體的要求員工延后復工后,員工也沒合理不的理由而斷然拒絕的話,企業可以通過規章制度作出違紀處理。
外地返回員工自我隔離14天政策不區分用人單位情形,符合條件的都是需要自我隔離。
41.企業復工前去做哪些地方準備?(大連地區)
(1)要對本企業職工返程情況參與摸底調查,合算提出返程安排。企業要去安排職工錯峰返程,對身在重點疫區的職工在2020年2月底前豈能安排好前往,采取遠程辦公、居家辦公等參與工作。
(2)外地返連職工自至大連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觀察14天,并主動向社區和本單位報備,接受監督。一旦發現自己企業人員出現疑似癥狀,確保全及時送院診查。執行落實單人單間且固定場所用于充斥重點疫區的人員或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
(3)要在復工后前做好各形工作場所和職工宿舍、食堂、垃圾點等場所的消毒處理,執行落實可以設置測溫點等防控措施。
(4)要設計制作并成員每一名職工填寫好《職工復工登記表》,掌握到職工個人及家庭、親友的疫情具體信息,突然發現發現有異常要按規定立即根據不同情況必要的話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揮部報告。職工家中若有居家隔離的密切接觸者,不敢返崗工作。(5)要對職工并且疫情防護知識教育,消息傳達本企業復工生產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省內別的市可參考)
(六)疫情期間牽涉到工傷的相關問題
42.醫務人員如何婉拒上班,上班?
答:應該不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醫師法》第28條規定:“遇有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的損失傷亡事故及其余極為嚴重挑釁人民生命健康時,醫師應聽從于縣級不超過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調兵。”鑒于此規定,疫情期間醫務人員為了人民生命的健康依然工作在第一線。
43.醫務人員在抗擊疫情中病菌感染是否算工傷?
答:算工傷。依據2020年1月23日,人社部《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文件,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查找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炎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后的,應認定為工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4.除醫務人員外,人社部函〔2020〕11號文件中的相關人員指都有那些?
答:我們懷疑,保障范圍系在前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職責而病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人員例如:保障性企業參看本指南第六項第2問題)、預防疫情中警務人員、建設醫院的工作人員、醫院的保潔人員、消殺人員等因防治疫情保障人民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的人員。
45.除醫務人員及去相關保障防治工作人員,因用人單位派至武漢工作而感染炎癥,有無能都認定為工傷?
答:各地政策不一。不屬于工傷的省份目前有廣東省和河南省。《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第四項規定,“由用人單位直接派抵達國家宣布的疫區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視同工傷。”《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職工受用人單位直接派前往疫區工作而炎癥感染該疫病的,視同工傷”。
對此此問題,國務院的《工傷保險條例》在內《遼寧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并沒有什么比較明確規定,個人意見:特異情況,在遼寧省范圍內應不算工傷。可是該患重病與工作有密切關系,不到疫區就不可能炎癥感染,但是別種情況所當事人為工傷的法律依據不繼。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四)患職業病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又屬于法律職業病的一種;同時參照《遼寧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十五條(三)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當場死亡,或是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且情況情況緊急,再送醫療機構搶救并在48小時內生命的;”,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患者一般應該不會在48小時之內死亡,遵循救治時間也不條件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綜上分析,遼寧省地區范圍內又出現特異情況,個人觀點懷疑都屬于工傷。但個人建議企業為員工及時按期繳納保險,去做員工的社會保險等保障工作,讓員工有醫療保障的同時,一旦會出現上述情形,見意及時向當地人社局申報工傷,努力工傷保險待遇。注意規避未及時申報后所倒致被認為工傷(工亡)的風險,企業承擔責任高額賠付責任。盡量減少這件事企業和勞動者有一種糾紛。
(本案所涉內容僅屬於個人觀點,若涉及查找問題的文件頒布請可以參照文件適用)
46.早就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人員工傷保險待遇的支付主體?
答:已不參加工傷保險的上列工作人員突然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怎么支付。
47.未參加過工傷保險的人員因抗擊疫情再一次發生工傷,工傷保險待遇的支付主體?
答:未參加過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遵循國家規定標準申請支付,財政補助單位但突然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對其予以補助。
(七)跪求2020年2月8日人社部[2020]8號文的解讀
48.人社部[2020]8號文適用范圍、適用期間?
答:人社部發〔2020〕8號,會制定的主體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組建會,發布部門為人社部,效力等級屬于部門規章。適用范圍應范圍問題于全國。適用期間為疫情防控期間的企業復工復產期間,更具階段性和針對性。具體看為:起始日期為各地政府明文規定的延遲復工期限期滿后日的次日起,截止日期為國家未公布解鎖疫情防控狀態的期間內。
49.企業復工后,員工肯定不能未按時到崗或企業不能竣工生產的怎么辦啊?
答:可以采取措施功能高效身形靈活辦公。依據人社部[2020]8號文件規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拔通、網絡等靈巧的工作在家上班,上班完成工作任務。
50.不應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該怎么辦啊?
答:對不應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可以協商優先于在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形假。具體措施可為補休前的你加班調休、或實行綜合類工時制的企業補休之前的周末加班時長。不管企業采取措施如何的假期,應保留相關的年休證據。我建議你企業可在內部的辦公系統中公告、辦公郵箱等。
51.企業復工后工作時間是否需要要按照安排?
答:靈話安排工作時間。勉勵符合國家規定規定的復工企業如何實施靈活用工措施,與職工協商采取錯時上下班、彈性上下班等靈活自如安排工作時間。
52.因承當政府疫情防控任務是需要萬分火急加班企業,是否需要受《勞動法》四十一條,法律有規定加班時間的限制?
答: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依據是什么人社部發[2020]8號文件對承擔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務必須急需周末加班的企業,在更加有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前提下,幫助企業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可適度延長工作時間如何應付情況緊急生產任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53.疫情期間企業是否可以與因造成查找措施影響沒法提供算正常勞動的員工解除勞動關系?
答:又不能。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指導企業各個打聽一下職工被實施隔離措施或政府采取什么措施的急需措施情況,特別要求企業豈能半年內解除受具體措施影響沒法需要提供都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
54.疫情期間,用工單位如何將因受去相關措施沒法都正常提供勞務的派遣員工再退至派遣人員公司?
答:又不能。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指導企業全面了解職工被實施隔離措施或政府采取的措施的情況緊急措施情況,沒有要求企業不得擅入期問解除受具體措施影響沒法能提供正常嗎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撤回被派遣勞動者。鑒于此規定,用工單位這對勞務派遣員工在疫情期間去相關待遇可以按照本單位的員工待遇。
55.相對于條件符合復工企業的員工不單位上班如何確定能夠然后解除契約?
答:又不能然后解鎖。對不愿意復工后的職工,要傳授經驗企業工會及時宣講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業復工的重要性,主動去勸導教育職工及時返崗。對經勸導教育無效或以其余非正當理由斷然拒絕返崗的,傳授經驗企業依照法律規定給以全面處理。用人單位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依照法律規定行使勞動合同解除契約權。但應注意一點解除契約的前提應斷斷續續勸導,并評估員工不馬上復工理由的合理性,綜合評估小心謹慎不使用,避免不算違法解除風險。
56.因受疫情影響,企業能不能采取什么措施裁員措施?
答:不能不能真接采取的措施大規模裁員措施。依據文件,是幫助和鼓勵企業積極主動探索它穩定啊勞動關系的途徑和方法,對采取你所選措施后仍是需要裁人的企業,要指導企業制定出裁員方案,按照法律規定應該履行查找程序,妥善處理勞動關系,維護企業算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從文件中都能夠看出來,文件的宗旨意在達到勞動關系穩定點,建議您企業應依據自身經營特點采取可以增加穩定勞動關系的方法和措施,確因疫情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建議您可與員工協商降低該期間的待遇或者改發生活費等措施,最好就是不采取什么措施裁員。
以內措施均不能哦,謝謝,仍是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裁員的企業,應嚴不遵循法律規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強制性規定。
57.延遲高馬上復工或未復崗期間,的或在用完各類假期仍不能不能正常提供勞動的職工咋辦?
答:基礎企業參照國家跪求不能開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通過勞動合同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有關規定直接發放生活費。明確的遼寧省的規定,支付生活費的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的70%。
58.因受疫情影響,企業經營困難,能否少怎么支付或延期支付工資?
答:經由民主協商可以不。對受疫情影響會造成企業生產經營難辦的,勉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采取什么措施根據情況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穩定工作崗位;對暫時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強行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解決企業可以減輕資金周轉壓力。此規定并未合適全部企業,僅是銷售苦難的,因此此過程中應保證科學合理公平是地設計協商方案,嚴格的必須履行協商程序,保留協商證據,企業有工會的,應充分發揮工會作用。保存到有效協商及告知的證據。盡可能避免不必要的風險隱患。
59.因疫情被隔離粉底的員工又不能需要提供正常勞動,工資如何能全額支付?
答:對因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被隔離粉底導致不能提供正常了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了一般勞動直接支付其工資。
60.對于隔離期結束了后仍需要治療的員工,工資條件全額支付?
答:豬油膏期結束后后,對仍需停止工作參與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具體的規定怎么支付工資。依據是什么《遼寧省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八條勞動者患病的或醫療期滿再繼續勞動的,在法律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是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但再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61.對此變長春節假期期間因抗擊疫情若能年假的,是否應該是怎么支付加班費?
答: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沒法休假的職工,幫助企業應先安排好補休,對又不能去安排補休的,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申請支付加班工資。怎么支付標準聽從休息下日加班標準支付加班費。
62.企業與員工的協商?
答:用人單位與職工選擇類型協商的時,應盡量不可以實行群體分散開會的形式,也可以根據不同情況網絡、視頻辦公、OA系統和釘釘系統等比較有效形式。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民主管理,做了協商過程的檔案管理工作。注意一點集體協商與個體協商的特征區別,個體協商處理,前提是是協商一致。集體協商,具體的要求的達成共識,但不必須100%職工的同意。
63.疫情期間企業該如何增加企業負擔?
答:(1)陸續開展線上公司招聘、近戰招聘;
(2)利用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3)充分利用培訓費補貼政策;
(4)憑借工會經費支持政策;
(5)利用“中國職業培訓在線”平臺。
左右吧可依據各地方的具體看政策如何實施。
附件:
遼寧省及各市疫情防控網址匯總
一、遼寧省:
二、遼寧省內各市網址鏈接:
1.沈陽:
2.大連:
3.鞍山:
4.撫順:
5.本溪:
6.丹東:
7.錦州:
8.營口:
9.阜新:
10.遼陽:
11.盤錦:
12.鐵嶺:
13.朝陽:
14.葫蘆島:
15.沈撫新區:
本文感激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遼寧區(沈陽、大連)兩家分所的勞動法律事務部團隊,特點《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人社部辦公廳及遼寧省各級政府部門查找的咨詢通知文件信息匯總解讀,自然形成本文內容,供遼寧地區用人單位相關參考。
(那就證明:本指南僅是依據法律法規、政策、社會背景、用工環境等因素針對決賽當天普通疫情時期的相關文件通知的解讀,的確已經適用于絕大部分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請視詳細求實際情況參考不使用。)
本指南編寫單位及成員:
北京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律事務部;
馬洪生律師(部門負責人)、閆東律師、李曉寧律師、李明明律師、張蕊律師、王博宇律師、賈宏雪律師、趙文博律師、常喜晶律師、郭麗娜律師、譚明律師、譚雪律師、于莎莎律師
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勞動人事法律事務部;
杜躍律師(部門負責人)、郭寒穎律師、夏晶律師、劉子勛律師、劉思妍律師助
遼寧首個“企業登記指南電子版”上線
企業業務不知道怎么辦,市民到時進入公眾號,變會有一類的視頻指南約束成功全流程申報后。2月21日,我省首個“企業登記指南電子版”在沈陽市鐵西區營商環境建設局(審批局)的公眾號宣布下線。
據了解,進入該公眾號,在對話框內然后輸入“工商窗口”,就可以不去查詢多種業務詳細解析,生克制化掃描儀小程序二維碼,很快就會播放視頻指南強行企業結束全流程申報服務。然后然后輸入不需要可以辦理的業務,如“新設企業”,可能會彈出對話框再登記提交材料指引,而且所有登記業務辦事指南、材料模板、流程也可去下載。“企業登記指南電子版”動用“互聯網政務服務”的創新應用,最有效進一步延伸了企業咨詢業務渠道,節省時間了企業辦件的時間,實現了企業注冊登記“網上查、零跑腿、不見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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